六、特定製程事業單位之補助項目及範圍如下,其補助基準依附表二規定
:
(一)新設置或汰換減少危害暴露之全新控制設備及工程,或以工程改善
方法有效提升安全衛生之先進製程,如附表三。
(二)新設置或汰換具安全衛生效能之製程機械設備之改善。
(三)整體廠房工作環境之改善:包括預防勞工於工作場所中滑倒跌倒、
墜落、改善工作場所照明等,經審核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之
相關工程。
前項申請補助之項目應經受委託機構訪視輔導,進行風險鑑別後建議
改善者,但屬先進製程者,不在此限。
合作公會之補助項目、範圍及基準,依附表四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