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民國 112 年 10 月 13 日修正)
第 63 條
外國人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之工作,經地方
主管機關認定有安置必要者,得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安置對象、期間及
程序予以安置。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
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