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盤鋸之動力遮斷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設置於操作者不離開作業位置即可操作之處。 二、須易於操作,且具有不因意外接觸、振動等致圓盤鋸有意外起動之虞 之構造。
一、條次變更。 二、配合法制用語,將左列修正為下列,並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