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補助原則: (一) 申請訓練經費補助之單位,所送計畫性質及項目,應符合組織章程 所訂之工作或服務項目。 (二) 配合政府人力資源政策研訂之訓練計畫。 (三) 所送計畫需包含具體作法及促進就業效益分析,以計畫保證就業率 愈高且具可行性者,優先核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