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局就符合補助條件之職業工會及漁會,依其保險費彙繳情形及本要 點所定各項書表申報情形製作「職業工會及漁會符合勞動部勞工保險 局補助條件清冊」,併金融機構匯款證明辦理經費結報。 職業工會及漁會留存之補助款支用單據,應依工會法、漁會法及其相 關財務處理規定妥善保存以備查核。遇有提前銷毀,或有毀損、滅失 等情事時,應敘明原因及處理情形函報本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