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計畫補助課程範圍如下: (一)研發及創新能力之訓練課程。 (二)資訊運用及技術提升能力之訓練課程。 (三)提升作業系統及生產專業技能、證照認證之訓練課程。 (四)經營管理、專業語文與工作安全之課程。 (五)本局所定政策性訓練課程。 前項課程屬數位學習課程、學分班、派赴國外參加之訓練或講習,或 經本局、職訓中心審核認定課程內容與員工所需技能無涉者,不予補 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