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承辦單位編列預算辦理,主辦單位得依各縣市身 心障礙十五至六十四歲人口數、地方政府財務狀況及前一年度相關計 畫執行成效,以就業安定基金補助相關基礎專業人力員額費用,職管 員補助員額數及其服務人數表如附件三,超額員額經費由地方政府自 行籌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