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為擴散標竿學習效益,協助強化整體訓練品質水準,獲獎單位應配合 辦理下列事項: (一)配合本計畫相關之說明會、發表會、觀摩活動等各項宣傳活動。 (二)本署得使用獲獎單位所提供之相關資料,作為廣告宣傳表揚之用。 (三)獲獎單位應配合本署提供本計畫相關之團體參訪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