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投資組掌理本局主管特種基金之下列事項: 一、各項國外投資之研擬、研究分析及運用。 二、各項國外投資委託經營計畫之研擬。 三、基金國外投資管理法令與運用作業規定之研擬、執行、修正及解釋。 四、委託國外資產管理機構計畫之研擬、執行及監督考核。 五、其他有關國外投資事項。
一、國外投資組之掌理事項。 二、本局主管之特種基金,包含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就業保險基金、積欠 工資墊償基金、就業安定基金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專款,以及受託國民年金保險 基金之投資運用。 三、各特種基金之投資運用仍依各運用法規之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