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研究報告之撰寫方式及格式如下: (一)封面應書明「政府研究資訊系統之計畫編號」、「勞動部勞動力發 展署自行研究報告」、「自行研究計畫名稱」、「研究單位(人) 」「研究期間」、「印製日期」、「本研究非經本署書面同意,不 得對外發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編印」等文字(附件一)。 (二)研究報告所參考及引註書籍、期刊及各項資料,均應列為參考書目 ,置於報告末。 (三)研究報告註釋應附於引註當頁。 (四)研究報告內文採十六級標楷體,單行間距,A4 直式橫書規格,雙 面印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