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抽樣計畫及取樣作業: (一)驗證機構應依產品安全計算數據、安全性能量測項目及具危害操作 者安全之風險分析報告等資料,研訂及執行驗證抽樣計畫,完備驗 證程序。 (二)驗證機構辦理產品型式驗證時,產品之主型式應為設計階段符合性 評鑑之取樣實體,以確認型式產品之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