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7
七、測試辦理單位處理應檢人或陪考人員之違規情事,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告知違規情事,並予制止。
(二)掌握事實證據,並做成紀錄妥善保管。
(三)避免情緒性言語或肢體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