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競賽方式 (一)競賽方式以實地技能操作進行。但各職類報名人數超過競賽場地設 備負荷容量時,得先行辦理筆試或技能測驗,擇優參加競賽。 (二)技能競賽採用試題規定之材料、機具、量具及相關設施,進行加工 、裝配、檢修、製作成品或提供服務,各職類技能範圍(如附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