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分為下列三類: 一、外來憑證:自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所取得者。 二、對外憑證:給與財團法人本身以外之人者。 三、內部憑證:由財團法人本身自行製存者。
參酌商業會計法第十六條規定,明定原始憑證之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