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得重複申請之限制: (一)執行單位以相同計畫同時申請或已接受政府相關補助者(包括參與 其他同時申請或已執行之計畫),應予敘明;同一項目及金額不得 重複申請補助。 (二)重複支領政府補助者,或有隱匿不實、造假情事,應撤銷該補助案 件,並繳回已撥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