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高機應於其左右各設一個方向指示器。但最高時速未達二十公里之堆高 機,其操控方向盤之中心至堆高機最外側未達六十五公分,且機內無駕駛 座者,得免設方向指示器。
一、條次變更。 二、文字修正,「二○」修正為「二十」,「者」修正為「之堆高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