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應將升降機之操作方法及故障時之處置方法等,揭示於使用該升降機 有關人員易見處。
條次變更及文字修正,本條規定升降機運轉方法之周知,俾搭乘人員知悉操作方法及 故障之際如何處置,對象不限於「勞工」亦涵蓋其他人員,並應將其揭示於顯明易見 處。
條次變更,由原第九十一條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