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國軍屆退官兵職業訓練實施計畫 (民國 105 年 03 月 01 日廢止)
8
八、訓練經費:
 (一) 一般訓練經費由各職訓中心年度訓練經費預算勻支,如有不足,得
      由職訓局依年度預算酌予補助;專案訓練經費得由國防部補助之。
 (二) 受訓學員訓練期間之訓練費用依各職訓中心規定辦理。膳食、交通
      等費用,由受訓學員自行負擔。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