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加保者在尚未符合請領老年給付條件前,因死亡或失能程度經評估為 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其保險效力至死亡或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 診斷為實際永久失能之當日終止。
一、條次變更。 二、為求法規用語之統一,爰參酌「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 法」第十條規定,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