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8
八  成果統計:
    各辦理職業訓練機構應定期 (每年一月及七月) 將上半年度申領生活
    津貼補助工作成果表 (格式如附件五) ,彙送職業訓練局備查;並副
    知其所屬上級主管機關。

(法源資訊編:附件五請參閱高雄市政府公報 85 年夏字第 13 期 29 頁)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