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申請補助單位有下列情形者,不予補助: (一)辦理職業訓練項目。 (二)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且申請補助同一項目。 (三)曾有核定補助而執行成效不佳、未依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等情 事者。 申請補助單位應於申請表中切結證明無前項第二款規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