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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審核文件:申辦本項訓練補助時,應檢附下列資料文件供審:
 (一) 總體計畫書以A4格式製作 (如申請補助經費超過新台幣六十萬元
      者,請依序裝訂,提送計畫資料十份供審) 。
 (二) 計畫書中應包含訓練計畫書、學科、術科及實習課程時間配當進度
      預定表、師資名冊、訓練經費明細表 (如附表一、二、三、四、五
      ,新開辦職類應加附材料費明細表) 。
 (三) 招訓對象、來源、選訓方式及錄訓原則等說明。
 (四) 促進就業效益分析說明:含輔導就業具體措施及預估就業率。
 (五) 立案證書影本一份。
 (六) 承辦訓練單位如非屬已完成立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或職業訓練機構所
      申辦之訓練類別非屬原立案登記之訓練職類,應另檢附下列文件供
      審:
      1.訓練場地及設備表 (附表七) 。
      2.訓練場地符合建築物消防安全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七) 因審查需要,得要求申請單位提送其他相關資料文件。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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