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受理申請程序:
(一)申請書請逕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工保險局暨各
區管理中心、辦事處、本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全民勞
教 e 網(網址: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亦可從
本會網站(網址:www.cla.gov.tw)進入全民勞教 e 網下載。
(二)採通信方式申請,由申請者填寫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
方式逕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北市延平北路二段八十三號七樓)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字樣(洽
詢電話:○二–八五九○二八六六、八五九○二八○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