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審查小組成員除由署長指派召集人一人外,其餘成員由綜合規劃組、 就業服務組、秘書室、法務室及主計室指派人員兼任。 逾期債權催收及轉銷呆帳業務之稽核事項,由政風室負責辦理。 就安基金轉銷呆帳業務幕僚作業由綜合規劃組派員兼辦;就保基金轉 銷呆帳業務幕僚作業由就業服務組派員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