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第六點第一款至第五款所定人員或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工 作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務再設計服 務: (一)有意提供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機會,進行招募並確定僱用。 (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因年齡漸增,生理及心理改變,致工作有障礙或 無法達到預期工作績效。 (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工作上需要輔具協助。 (四)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因職務調整或工作流程變更,致工作有困難。 (五)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接受以就業為目標之職業訓練,而有職務再設計 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