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之獎項如下: 一、績優單位獎。 二、績優人員獎。 前項所定獎項名額由評選小組分配之,評選小組並得視參選狀況調整或從 缺。 獲獎者由主管機關公開表揚,頒發獎座(牌)及獎金,並得補助參加主管 機關辦理與本項業務相關之國內外交流活動。
一、獎項名稱及獎勵方式。 二、為推廣及分享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友善職場及措施,於第三項規定得補助獲獎者參 加主管機關辦理本項業務之國內外交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