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農民退休基金委託經營之受託機構(以下簡稱受託機構)從事衍生性 金融商品之交易程序或相關風險管理措施,須符合當地相關法令規定 ,執行規範應載明於經營計畫建議書中,並定期提供報告書,其內容 應載明交易目的、交易明細、投資績效及風險評估。 前項交易程序包括交易分析、交易決定、交易執行及交易檢討四個步 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