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十五歲以上,於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或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 訓練之單位接受訓練者,應以其所屬機構或單位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 為被保險人。
為保障於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或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單位接受訓練者 ,於參訓期間之工作安全,爰參照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定明是類 人員應強制參加本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