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8
八、青年申請證照獎勵金,應自技術士證所載製發日期起九十日內,檢附
    下列文件,向技檢中心提出:
(一)申請書(附件二)。
(二)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三)其他經發展署規定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