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申請補助者申請第六點第一項第二款補助時,應檢具下列文件,向專 業機構提出申請: (一)前點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之文件。 (二)換裝事件紀錄器(整合過負荷預防裝置)完成後之甲種專業檢修廠 測試報告。 (三)符合第十點第二款規定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