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08 年 0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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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鑑於近年發生多起勞工遭橡膠加硫成型機模具合模時,夾壓手掌受傷災害,為預
防該等災害再發生,爰修正第一項增列橡膠加硫成型機、輪胎成型機及其他使用
模具加壓成型之機械等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者,應有相關之安全裝置,以保障勞
工作業安全。
二、第一項有關本章第四節列舉機械之除外規定,移列為但書規定。
三、鑑於感應式安全裝置亦為該等機械設備常用之安全裝置,爰於第一項增列以資周
延,餘酌作法制體例及文字修正。
- 民國 111 年 0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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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加壓成型之機械不管是否有使用模具,均具有一定之危害風險,為防止勞工遭機
械夾壓之職業災害,對於加壓成型之機械有危害勞工之虞者,無論是否使用模具作業
,均應有相關之安全裝置,故擴大適用加壓成型之機械樣態,以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爰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