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高機裝卸裝置使用之鏈條,其安全係數應在五以上。 前項安全係數為鏈條之斷裂荷重值除以加諸於鏈條荷重之最大值所得之值 。
一、條次變更。 二、本條規定係指裝卸裝置使用之鏈條,適用對象已甚明確,爰刪除「簡稱拉昇鏈條 」及第二項之「拉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