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主管機關發現其疑似有身心障礙情形者,應 通知當地社政主管機關主動協助。
為適時關切經醫療終止後之職業災害勞工需求,經本法第六十六條相關評估發現疑似 有身心障礙情形者,除續予提供職能復健服務,定明主管機關通知當地社政主管機關 協助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