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 (民國 111 年 08 月 10 日修正)
第 9 條
本辦法修正施行前,已獲本貸款利息補助之貸款人,除積欠各該貸款本息
連續達六個月之處理,依申請補助當時規定辦理外,其餘事項應依本辦法
規定辦理。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