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向檢查機構申請審查及檢查乙類工作場所,應填具申請書(如格 式二),並檢附下列資料各三份: 一、安全衛生管理基本資料,如附件一。 二、製程安全評估報告書,如附件二。 三、製程修改安全計畫,如附件三。 四、緊急應變計畫,如附件四。 五、稽核管理計畫,如附件五。
鑑於第五條規定之甲類工作場所審查資料已予修正,爰明定事業單位申請乙類工作場 所審查及檢查所應檢附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