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已請領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失能補助者,不得因 同一職業災害請領死亡補助。但提出失能補助申請後,尚未領取前,因同 一職業災害死亡者,得就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擇一領取。
修正理由同前條說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