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就業安定費數額之審議。 二、本基金及下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三、本基金及下設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四、本基金及下設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 五、其他有關事項。
修正第二款至第四款,理由同第三條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