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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對負擔家計之婦女、中高齡者、身心障礙
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及青少年之就業需求,主動邀集
廠商及事業機構,於災區辦理現場徵才活動。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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