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15 年 0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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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次變更。
【附件三修正說明】
一、配合點次變更修正
二、為協助學生就業及缺工廠商補實特定產業人力,明定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逾五
十家者,其中應包含百分之五特定產業,爰增列備註欄位文字。
三、備註說明增列第三目,現行第三目及第四目配合移列至第四目及第五目。
四、為因應現行職涯諮詢相關證照,駐點職涯諮商或諮詢服務之職涯諮商人員採認之
資格條件增加「CDI 國際生涯發展諮詢師講師證書、CDA 生涯發展諮詢師、SCPC
國際職業策略規劃師」證書,刪除 CDF 生涯發展諮詢師證書,爰修正備註欄位
文字及備註說明第五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