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補助業務之適用對象如下: 一、已取得按摩技術士證,並經營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之視覺功能障礙者 。 二、經營視覺功能障礙者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之法人或團體。
依一百年四月八日研商訂定「視障者按摩工作輔導及補助辦法」會議決議,本辦法補 助對象為經營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之個人或法人、團體,個人為取得按摩技術士證之 視覺功能障礙者,法人、團體為依民法或人民團體法規定成立之法人或團體,且經營 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