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合格證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經認證單位名稱、地址、代表人或負責人。 二、職類名稱、等級。 三、測驗崗位數量。 四、學科、術科測驗場地地址。 五、有效期限。 六、核准文號。 前項證書效期,自發證之日起算三年。
一、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合格證書應記載事項。 二、考量各職類技術變動,隨科技發展、機具設備改良等,認每三年檢視調整為必要 ,故效期定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