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9
九、分署受理地方政府之申請後,應依相關規定審核,必要時得組成審查
    小組召開會議,並邀請申請單位列席說明及按下列情形審查地方政府
    申請本計畫之補助金額:
(一)本部年度預算額度內。
(二)計畫之需要性、可行性、完整性及預期效益等。
(三)地方政府之執行能力、經費需求、財務狀況。
(四)地方政府前二年度相關計畫執行成效。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