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式驗證機構辦理驗證合格產品之監督作業,認其產品之產銷資料不符規 定者,應通知受查驗者限期改正,並將其列為後續加強監督之對象。
型式驗證機構執行產品實體監督作業須查核產品之產銷資料,為使監督工作落實推動 ,爰列明認其產品產銷資料不符規定時之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