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爭議處理方式:
9.1.專業人員對自己的倫理判斷存疑時,除依循法律規定外,應向熟悉
專業倫理之同僚徵詢,或向其他適當之相關專業領域者諮詢。
9.2.專業人員提供服務遇有倫理守則與相關法令或判決衝突之情形時,
應立即尋求諮詢和建議。
9.3.專業人員與其服務之機構發生倫理衝突時,應表明自己需遵守專業
倫理守則的責任,並設法尋求合理的解決。
9.4.專業人員有合理之理由,認定另一位專業人員違反倫理守則時,應
予以規勸;規勸無效時,應通報該專業人員之單位主管或各級勞工
主管機關,以維護職業重建服務聲譽及當事人權益。
9.5.專業人員應維護職業重建服務工作倫理,面對不符本守則規範之要
求時,得向服務機構或各級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前項單位於處理申訴案件時,除法令另有處罰規定者外,應依本守
則規定辦理,以落實專業倫理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