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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部對於指定檢驗機構辦理特定檢查項目檢驗之業務,得委託學術機
    構或相關團體實施查核。
    前項查核結果,有應改善事項者,指定檢驗機構應於限期內改善,並
    提出改善書面報告送本部備查。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