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民國 109 年 08 月 20 日修正)
第 95 條
雇主對於簡易提升機之過捲預防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應維持其效能。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85 年 04 月 17 日
一、條次變更及文字修正,本條規定安全裝置效能之維持。
二、過捲預防裝置等安全裝置應調整於有效作用狀態,並維持其效能。
民國 97 年 05 月 08 日
條次變更,由原第一百二十六條移列。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