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條例 (民國 110 年 04 月 28 日修正)
第 7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勞工參加勞工保險後,其投保單位僱用
勞工減至四人以下時,仍應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