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所患之疾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職業病: 一、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種類表所列之疾病,如附表。 二、經勞動部職業病鑑定會鑑定為職業病或工作相關疾病。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後所屬機關名稱變更,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修正為「勞動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