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99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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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條由第一百三十一條之一第七款移列,並酌作文字修正及分項規範。
二、混凝土具有高抗壓性,惟抗拉強度卻極弱,預力施作即據此特性,在拉力側配置
高拉力鋼鍵,並在承受載重前先行導入預力,使拉力側混凝土先承受其容許應力
以下之壓應力,以抵消加載重後產生之拉應力,俾提高構件之結構強度。
三、預力鋼鍵較易在預力施加過程中,發生鋼鍵破壞,引發爆裂而傷人,爰規範雇主
應採防止鋼鍵射出等危害事項。
- 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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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力混凝土不僅應用於橋梁工程,亦可以用來製作梁、版等一般結構構件,爰擴
大本條之適用範圍,將「橋樑工程」修正為「預力混凝土構造物」。
二、預力混凝土按鋼鍵施拉時機有先拉法與後拉法之分,其中先拉法是先張拉鋼鍵後
澆灌混凝土,俟混凝土達到一定的強度後,放鬆鋼鍵,鋼鍵在回縮時擠壓混凝土
,使混凝土獲得預壓力,後拉法則需在混凝土澆置和養護完成之後再施加預力,
爰依實際施工方法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