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修正)
第 77 條
雇主對於露天開挖場所有地面崩塌或土石飛落之虞時,應依地質及環境狀
況,設置適當擋土支撐或邊坡保護等防護設施。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
一、配合第一條之一之「露天開挖場所」名詞定義,將「開挖場所」修正為「露天開
    挖場所」。
二、實務上擋土支撐與邊坡保護有多種施工方式,例如擋土支撐有鋼軌樁、鋼鈑樁、
    H 型鋼樁、混凝土排樁、背拉地錨、水平安全支撐等;邊坡保護有張掛帆布、植
    筋點焊鋼絲網,噴凝土、植筋張掛點焊鋼絲網噴凝土、混凝土格梁、背拉岩栓地
    錨等,無需特別列舉屬於擋土支撐之反循環樁、連續壁二種方式,及屬於邊坡保
    護之張設防護網方式,爰刪除渠等文字改以「邊坡保護等防護設施」替代。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